关于2016年凌云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凌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先湘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度全县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并通过了自治区财政的审核批复。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凌云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22,373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31万元,比上年增收446万元,增长3.54%;上级补助收入181,013万元(返还性收入1,4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9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4,6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700万元;调入资金6,023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600万元。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完成222,3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4,169万元,上解支出4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9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万元。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年终结余5,982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4,1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220,151万元的97.28%,同比增支35,417万元,增长19.81%。
公共财政预算各支出科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年度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合 计 | 220,151 | 214,169 | 97.2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8,315 | 18,310 | 99.97 |
二、国防 | 233 | 233 | 100.00 |
三、公共安全 | 6,706 | 6,706 | 100.00 |
四、教育 | 36,850 | 36,634 | 99.41 |
五、科学技术 | 2,693 | 2,693 | 100.0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2,967 | 2,923 | 98.52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23,916 | 23,781 | 99.44 |
八、医疗卫生 | 25,213 | 24,873 | 98.65 |
九、节能环保 | 7,236 | 6,794 | 93.89 |
十、城乡社区事务 | 9,683 | 9,018 | 93.13 |
十一、农林水事务 | 59,151 | 56,651 | 95.77 |
十二、交通运输 | 9,464 | 9,164 | 96.83 |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658 | 561 | 85.26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3,827 | 3,192 | 83.41 |
十五、金融支出 | 14 | 0 | 0.00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1,737 | 1,572 | 90.50 |
二七、住房保障支出 | 9,741 | 9,591 | 98.46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614 | 420 | 68.40 |
十九、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368 | 368 | 100.00 |
二十、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3 | 13 | 100.00 |
二十、其他支出 | 752 | 672 | 89.36 |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55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76万元,上年结转953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1,55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457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15万元、其他支出790万元、调出资金2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484万元,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三)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总收入36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77万元,当年收入87万元,当年支出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1万元。当年收支实现平衡。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28500万元,其中:2015年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5422万元,2016年新增债务137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2700万元、在建项目债券资金1000万元),2016年政府性债务还本621.74万元(其中:2011年政府债券还本600万元、世行贷款还本21.74万元)。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137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及其他重大民生工程。
2016年上级批准我县的政府性债务限额额度29200万元,我县当年实际债务余额28500万元,未超过政府性债务限额。
二、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取得成效
2016年,财政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完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管理,在推动全县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促进经济增长、增进百姓福祉以及深化财税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致力财税征管,稳增长促收入。2016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结构性调整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税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征管措施,强化责任管理,大力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控管,强化工作督导。通过强化措施,全年财政收入完成22,821万元,顺利实现了22,600万元财政收入目标,同比增收2,410万元,增长11.81%。其中,非税收入完成3,96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30.42%,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财源基础得到不断夯实。
───致力筹措资金,顾全局促发展。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资金筹措和整合上下功夫。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年落实到位上级转移性支付收入10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49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700万元,比上年增加8,1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市级单位帮扶凌云有利契机,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工作,全年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资金654万元,持续有力地推进了新一轮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工作;三是充分整合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全力支持茶叶、桑蚕、烤烟、养殖等农业产业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充分发挥了各项财政资金作用;四是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全面清理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全年共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0,549万元,按照资金性质,调整安排用于民生保障和其他急需安排的项目上。同时,通过盘活资金存量,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上年压缩14.62%,暂付款比上年下降了2.16%,暂存款比上年增加20,226万元,增长58.89%。
───致力优化支出,保民生促和谐。2016年,全县民生支出共18.73亿元,同比增支3.83亿元,增长25.70%,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7.46%。一是落实收入分配政策。认真贯彻自治区有关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调整政策,及时发放调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共9,711万元,全年人员经费共支出4.1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9.14%;二是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年教育支出36,634万元,教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医疗卫生支出24,873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2,923万元,推进了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81万元。其中,安排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3,289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66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518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9,591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群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体系日渐完善;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投入。全年安排资金9,018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5,812万元,有效保障“美丽乡村”活动顺利开展,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得到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五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56,651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投入6,219万元推进有机茶园改造、烤烟生产、油茶低产改造、桑蚕产业、林下经济、特色果蔬示范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投入3,434万元在105个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6个,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积极做好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经自治区财政厅竞争、立项、公示、审批等工作程序,最终确定泗城镇上蒙等10个村作为2016年广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村,共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2,200万元。全年共兑现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助以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4,668万元。
───致力财政管理和监督,抓规范促效能。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创新机制,提升财政履职能力和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据初步统计,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534万元,下降33.26%;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完善支付程序和监管制度,在全县推开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公务卡改革成效明显。2016年,累计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60,884笔,支付金额达17.12亿元,公务卡支出刷卡发放公务卡3,170张,累计激活公务卡2,506张,公务卡支出刷卡消费笔数2,964笔,报销金额585.50万元;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节支增效”作用。全年共完成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项目202个,审减金额11,720万元,审减率达12.04%;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16年,全年各部门申报政府采购5.40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5.34亿元,节约资金600万元,节约率为1.11% ;五是积极推进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上年公开财政总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基础上,对全县90个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的进行公开,并在时效性、及时性与及内容的完整性都进行了具体的公开要求;六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务卡执行”监督检查、“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单位财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民生资金抽查等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指导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七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完善制度,转变观念,改进服务等措施,财政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理财理念得到了新提升。
三、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同级审计出具了《凌云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指出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存的主问题是预算不细化,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按规定设置预备费,应缴未缴预算非税收入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将会根据审计建议及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加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进度,继续加大清理盘活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和及时清理各项往来款项,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财政支出保障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县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缺乏稳定税源支撑,增长后劲乏力,工业经济对财政贡献度呈下滑趋势,培植稳定的财源任务还任道重远;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支出进度不均衡,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中期财政规划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今后,县财政局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