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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5日
标  题: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梁洋、邓山、劳振坤三位同志 “凌云县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文字号:凌政发〔2025〕6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5日

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梁洋、邓山、劳振坤三位同志 “凌云县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5-08-05 11:30     来源: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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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梁洋、邓山、劳振坤三位同志

“凌云县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近年来,凌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力推进平安凌云、法治凌云建设,形成了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梁洋、邓山、劳振坤三位同志在他人生命面临危险的紧要关头,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传承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了社会正能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决定授予梁洋、邓山、劳振坤三位同志 凌云县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三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凌云、法治凌云。

附件:梁洋、邓山、劳振坤先进事迹

凌云县人民政府

20258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梁洋、邓山、劳振坤先进事迹

洋,男,壮族,47岁,中共党员,百色市右江区人,在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分行工作。

山,男,瑶族,36岁,凌云县沙里瑶族乡那伏村那合屯人,私营业主。

劳振坤,男,壮族,40岁,凌云县下甲镇弄福村弄福屯人,凌云县下甲镇坪山村村医。

2025年7月4日下午15时许,梁洋和邓山在百色市凌云县浩坤湖边的弄福码头游玩准备返程时,听到湖中传来一声巨响,转头才发现有一辆轿车已经落入水中,车里有人,梁洋没穿救生衣就纵身跳入水中,邓山顾不得救生衣仅扣上一个卡扣就跳入水中救人。随后,工作结束回家经过的劳振坤看到,立即赶到码头,也跳入水中一起参与救援。三人合力成功将车内1名成人和4名儿童营救上岸,在劳振坤的指导下,被救儿童经过简单救治,逐渐恢复意识。最后梁洋协助将5人送到百色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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