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31日 |
| 标 题: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凌政发〔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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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百政发〔2025〕13号)部署要求,切实摸清我县“三农”发展底数,现就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聚焦我县发展特点,全面摸清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发展现状、农民生活水平,为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特色农业发展政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精准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础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凌云县人民政府成立凌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不保留为议事协调机构。县有关部门、乡(镇)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完成普查任务。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普查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县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强化普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按中央部署和要求,统筹现行经费渠道,实行统一的普查经费预算标准,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经费预算标准由自治区普查机构根据普查工作量或人口、经济总量等测算提出,各级各部门要按不低于标准做好预算;要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结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求、普查登记对象数量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调或聘用数量标准规定、普查员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及其支撑网络系统数量要求等各项因素确定普查经费总量。聘请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普查工作格局。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所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严控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织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附件:凌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凌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凌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莫夏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申臻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郁长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兼)
付艳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局长(兼)
徐敬区 县发改局副局长
邓思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黎年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小凤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朱洪淼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清云 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翔缤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黄泽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新铨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旺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文光胜 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宗辉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圆芬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于绚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含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宏富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云冰 县统计局副局长
符平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朝远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韦 芹 县气象局副局长
凌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兼)郁长茂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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