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4日 |
标 题: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峰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凌政干〔2019〕7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5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峰锐同志任凌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凌云县振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免去其凌云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何昌科同志任凌云县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建欣同志任凌云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袁永党同志任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陈琦同志任凌云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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