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凌政办发〔2025〕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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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原则,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聚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链条能力提升,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综合减灾标杆。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2年系统性创建(2025年7月—2026年12月),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协调多方力量”的全过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打造县域综合减灾标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阶段分项目标
1.启动建设期(2025年7月—2026年6月)。建立完善的综合减灾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成全县主要灾害风险隐患普查,绘制灾害风险图,并对重点隐患采取初步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应急预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乡(镇)、村(社区)物资储备点,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完善管理机制;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深化达标期(2026年7月—12月)。综合减灾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高效运行,各部门协同配合顺畅,各项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对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动态管理,持续治理重点隐患,完成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建立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预警信息覆盖率100%;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物资调配响应机制快速高效;建设县级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场馆,辖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通过自治区级、国家级验收,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
二、创建任务
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围绕创建目标,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确保创建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件《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实施任务清单》。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评估阶段(2025年7月)
1.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量打分等方式,逐项开展自评,编写自查自评报告。
2.编制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
3.县应急管理局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向市安应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提交审核。
(二)审核推荐阶段(2025年8月中旬)
1.市级初审通过后,向自治区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交审核。
2.自治区级审核通过后,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荐。
(三)复核阶段(2025年8月下旬)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进行评估复核并确认创建单位。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9月—2026年11月)
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强化宣传,细化创建任务,建立创建任务台账,补缺补差,实行对账销号,明确工作专班具体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验收阶段(2026年12月)
验收期间县领导将分组包干对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验收期间反馈的意见,将认真组织整改,及时汇报整改情况,接受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技术评估,力争顺利通过创建评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综合减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要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力量配备,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三)落实资金保障,提供财力支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减灾项目建设。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科技赋能。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引进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和理念,提高我县综合减灾科技水平;建立智慧应急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类灾害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创建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民参与,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五进”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减灾示范县人人有义务、个个有责任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开展情况督查,督查结果通过各种形式定期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进度和整体效果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实施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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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印发 |
附件1
凌云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旦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石永存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唐 锋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陆勤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邵志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申庆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艳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局局长(兼)
陈云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景彬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委编办主任
何堂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社局局长
朱洪淼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庾恩烈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聪九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忠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再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道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再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龙烈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兰才富 县水利局局长
刘德勋 县林业局局长
戴学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孝廉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劳昌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祝铭声 县民政局局长
胡志锦 县气象局局长
张国清 凌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磨尔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庞忠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慧萍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丰英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胜斌 泗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俭文 下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胜彪 朝里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菁 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华杰 沙里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邓 堪 逻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宗仁 加尤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开元 玉洪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安平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凌云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农宇高 中国电信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章国宏 中国移动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杨百宁 中国联通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龚子琼 广电网络凌云分公司总经理
凌 巧 中国人保财险凌云县分公司总经理
石光明 县振凌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 任由庾恩烈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创建工作落实。
关联文件: